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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省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作者:        信息来源:本站        时间:2015-10-10        分享到: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整体水平不断提高,行政权力运行日益规范,法治政府建设步伐不断加快,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对依法行政的认识和能力建设需进一步加强。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依法行政认识程度不够,一些干部法律意识淡薄,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一些基层执法人员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行政执法水平不高、能力不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现象仍时有发生,损害了政府公信力和形象。

 

    二是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建设需进一步完善。一些地方政府部门职能设置不够科学,存在多头执法、权力交叉或执法空白的现象,很难较好维护公共利益。一些部门的执法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县(市、区)法制机构建设有待加强,依法行政机制尚需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

 

    三是对依法行政的监督和考核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当前我省对政府法制监督工作依据主要来自《黑龙江省规范行政执法条例》等省内的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在具体监督手段上,只有查扣执法证件、通报批评等方式,无硬性监督和处罚权力。现行对下级政府的考核体系中,对依法行政的考核分值过低,对地方政府难以起到激励作用。

 

    为全面加强我省法制社会建设,依法行政,提出四点建议:

 

    一、切实加大学法普法力度,全面提高法治意识。一是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各地、各部门的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做到带头学法、守法,抓好法治工作建设,实现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系统化、常态化。二是切实发挥法制部门桥梁纽带作用。法制部门肩负学法、普法的组织、指导、检查等工作,可通过完善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建立公务员长效学法考法机制,调动干部学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深入开展专家辅导讲座、专题研讨、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学法活动,加强依法行政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牢记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切实提高法治素质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的能力。三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把全民法治宣传教育作为长期基础性工作,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通过实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健全以案释法、新闻媒体公益法治宣传教育等制度,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等有效方式,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二、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府职能转变主要思路。通过建立健全“三份清单”,依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一是建立政府责任清单制度。明确各行政部门职责边界,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二是建立健全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清理、优化、下放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行政权力清单,实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 三是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公布的负面清单,公民和法人法无禁止即可为,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同时,进一步健全配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通过健全机制,把好政府决策合法关、程序关和责任关。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把好行使决策权“合法关”。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把好依法决策“程序关”。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立健全决策实施情况评估制度、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把好政府决策“责任关”。二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形成执法合力。整合政府部门间相同或相近的执法职能,合理配备执法力量,大力推进跨部门综合执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席会议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努力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强化对执法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严肃查处执法人员徇私枉法、执法犯法等违纪行为。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等执法行为进行重点规范,对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违法案件,保持高压执法态势。

 

    四、强化依法监督和考核,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实行全方位监督,加大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力度。重点发挥好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审计、法院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政府内部和专项监督。建立健全政府行为监督机制,加大对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点领域监督力度。探索建立公众参与执法监督机制,建立执法特邀监督员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二是明确法治政府建设路径。制定并建立省级层面的《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把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分解为具体、明晰、量化和可考核的指标,为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供标准、依据,使法治政府的建设有规可循。三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高效透明政府。制定深化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加快推进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便民服务等功能资源整合和信息化步伐,建立全覆盖的政府资源信息共享机制。有效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平台,及时回应和妥善解决群众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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