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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农村基础政权建设推动“三农”问题解决的建议
作者:        信息来源:本站        时间:2015-08-14        分享到:

     “三农问题”始终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特别关心、致力解决的重大问题。2003年之后,国家不仅取消了农业税负,并发给农民“粮食直补”款等等。这些政策的出台,切实推动了农村建设和农业生产的发展,改善提高了广大农民的生活质量。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站在党和国家全局高度强调了加强农村基层党建的极端重要性,明确了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的重大政治原则,提出了抓好农村基层党建的工作要求,这是抓好农村基层党建的根本指针、重要遵循。


    但随着这些政策的实施,农民自治和农村基层政权暴露出诸多问题,令人堪忧。


    一、农民收入“两极分化”和农村土地纠纷等问题十分突出,影响了农村的安定和谐。由于新的土地承包政策出台后,土地骤然升值,原将土地转包或者转让出去的农民变更协议,直接导致土地仲裁及诉讼案件增多,加之国家大农业政策,致使土地机械化、集约化程度大幅提高,丧失土地的农民生存出现困难。

 

    二、征地补偿款、公用土地直补款缺乏监督机制,腐败问题屡屡发生。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城市周边土地被征用、征收情况增多,高额土地补偿款分配监督真空,致使农民少分甚至分不到,被村干部直接侵占或贪污现象普遍存在。许多县、区、乡政府干部与村干部之间相互勾结,利用农民弱点采取欺诈等手段,巧取豪夺侵占农民土地和承包的山、林地等。有的村委会主要成员(包括村会计,因为有许多问题都牵连到村会计)贪占、挪用农村集体资金高达百万元甚至上亿元,其影响极坏、造成的恶果和损失难以弥补。

 

    三、村委会干部贿选问题特别严重。近十余年来,全国各地农村土地水涨船高,一些利欲熏心村干部为继续中饱私囊,在换届选举中大肆通过贿选上级政府领导,对下每家每户村民直接给付现金等方式(每人2002000元不等,换届贿选资金根据所在村土地多少均在50--100万元之间),违法取得村委会班子成员,当选后在利用权力违法分包、转包、转让机动地,强行收回农民土地另行转包等手段敛财,有的村干部与黑恶势力勾结,对村民威逼利诱,性质恶劣,广大村民敢怒不敢言,严重影响了农村的安定和谐。


    类似上述情况不胜枚举,都反映了我国部分农村基层政权执政能力差和党风的败坏,导致农民逐级甚至进京上访。这些问题的集聚说明了提高、强化农村基础政权建设和党的廉政建设是党和政府面临当务之急,规范治理刻不容缓。为此建议:

 

    一、开展专项整治打击活动,要交换使用异地干部推进该项工作。重点开展专项打击活动,对农村财物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查,对典型的、巧取侵占农民土地大发个人财、贪占集体经济资金的农村新型“土豪、苍蝇”式的村干部的坚决打击。要以点带面给那些胡乱作为、违法犯罪、“小官大贪”的乡村干部敲响警钟,震慑有类似问题的乡镇干部和村委会自治组织的相关负责人。根据村民委员会自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村委会成员身份,区别公务员或是聘用人员,避免检察机关及公安机关管辖查处误区,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办理,防止村委会成员逃避法律制裁。

 

    二、坚决遏制在村委会选举中的贿选问题,一经有村民举报,则必须深入调查、严厉打击,坚决清理农村基层中的“腐败之基”,保证基层的清廉和执政能力,为推行农村城镇化建设,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经济打好基础。

 

    三、建立岗前培训制度。对拟任村干部进行岗前培训,进行党纪国法、反腐教育以及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专题培训,提高其理论基础和政治素养,严守工作纪律,提高履职为民服务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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