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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我省农业转移人口就业与社会保障工作的三点建议
作者:        信息来源:本站        时间:2014-10-13        分享到:

 

    一、全省农业转移人口就业和社会保障基本情况 


    随着我省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建设的步伐逐渐加快,农村劳动力开始以农业转移人口的形式不断进入城市并已经逐渐发展成为一支庞大的队伍。经统计分析,黑龙江省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主要靠从事体力劳动,在服务和生产行业占大多数。服务业占60%,生产业占40%。调查结果显示,黑龙江省现阶段的农业转移人口在没有专业技能和相关知识的情况下,在城市充分就业的预期很难实现。全省农业转移人口72.76万人,农业转移人口从业60.2万人,劳动合同签订率91.5%。城镇新增就业43540人,农民工培训91700人,职业技能培训22371人,职业技能鉴定15027人,创业培训6442人。全省农业转移人口参加养老保险率占农业转移总人口的95%;参加工伤保险率占农业转移总人口的7.3%;生育保险率占农业转移总人口的4.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合率98%。


    二、农业转移人口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就业政策和户籍制度存在缺陷。城乡二元体制的限制,使进入城市务工、经商的农民在户籍、医疗、公共就业服务、住房、子女上学以及养老等方面,难以与城镇居民有平等的权利和待遇,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权的现象普遍存在。农业转移人口缺乏长期安心城镇就业的信心,相当多的农民进城务工多年后又回流到农村。由于农村土地有偿流转机制不活,农村社会保障体制不健全,土地已成为农村劳动力的重要保障,使得农民工不愿意彻底放弃土地。同时,由于城镇生活成本迅速增加,本身收入就低的农业转移人口难以承担城市住房、子女教育、生活消费等方面的压力,影响了农民工在城市长期就业生活的积极性。加之企业用工时间长、强度大,对职工生活、改善工作环境和提高福利待遇等方面不够重视,导致职工流动性大,队伍不稳定。


    2.农业转移人员综合素质低,造成就业上的低层次化。全省农村劳动力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达63.56%,受过职业技能和创业能力培训的仅占23.6%,特别是40岁以上的农村劳动力文化程度和技能水平表现尤为突出。由于受教育程度低,劳动技能低,进城务工人员往往处于买方市场,在技能素质低和供应总量大的双重制约下,农业转移人口主要从事着简单繁重的体力劳动,工作很不稳定,年收入平均在2.2-3.5万元之间。特别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企业对具备一定技能和专业水平的劳动者需求大幅提长,低素质劳动力就业难度逐惭增大,造成了企业“一人难求”和农业转移人员就业难的双重矛盾。


    3.农业转移人员社会保障能力明显不足。在养老保险方面,由于农民收入有限,虽然95%以上的农民参加了农村养老保险,但缴费十分困难,社会保障水平低,吸引力不强,年龄在60岁以下的农村家庭成员参加养老保险积极性并不高;在医疗保险方面,由于参保、缴费、就医、结算等制度和流程的复杂性,导致一部分农民参保自觉性不高,特别在大病医疗保障方面层次过低;在工伤保险方面,体制机制还不是很顺畅,除一少部分人员参加了商业保险外,还有近90%的外出务工人员未参加工伤保险,即便参加了工伤保险,由于法律意识淡薄、维权能力弱等因素,其补偿和赔偿得不到有效保障,企业与员工之间的矛盾纠纷时有发生。


    三、加强农业转移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建议


    1.加快户籍改革,促使农业转移人员实现市民化。要逐步剥离依附在户籍制度上的就业权、居住权、教育权、社会参与权、社会保障权、医疗服务权和公共设施权与福利服务权,使农业转移人员在就业准入制度、劳动福利、工资报酬、工作时间、社会保障、子女就学等方面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增强农业转移人员市民化的自信心。探索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农业转移人员市民化的有序转化,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在城镇参保与新农保之间的科学合理的衔接,养老保险关系衔接时,可按照广覆盖、分层次、稳步推进、逐步完善、最终并轨的思路,采取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原则,参考两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缴费标准与享受标准挂钩、与城镇职工有所区别的办法,尽可能将更多的进城转移人口纳入社会保障体系。针对农业转移人口的特殊情况,建立有差别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增加以转移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为主,以国家财政补贴的形式,加大其账户资金。使农村劳动力在城镇养老后生活水平不下降(相对城市居民),而回到农村生活水平有提高。   

 
    2.改善劳动力市场现状,打造适合农业转移人口的局面。在我省,自发性为大多数农业转移人口的就业方式,基本上是在朋友亲戚、同乡的建议和介绍下选择到城里工作,仅有很少的一部分选择中介机构的意见。他们中的大部分只有进入所在城市的人才市场时,才逐渐发现自己的基础知识、劳动素养与市场的要求不成比例,短期内难以接受。这就导致大部分人由于交通不便,文化水平不高、信息不通,进城后盲目就业或不得已进行过渡性就业。我省农业转移人口就业市场不健全,就业体制不完善正是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所在。因此,改善劳动力市场现状,打造适合农业转移人口的局面,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更多就业渠道和更加便捷的就业信息,是改善我省农业转移人口就业环境的重要途径。在规范劳动力市场运作与治理上,加强劳动力市场的法律法规建设,进一步加强劳动力市场载体建设,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加大对职业信息情报的宣传工作,发挥各大职业中介的作用。


    3.加强职业教育,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高质量的培训服务。把促进农科教结合和强化各级政府统筹职业教育发展作为重要任务,不断完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发展。结合地方实际,打造符合当地情况的县级职教中心。要不断统筹职业教育资源的协调与综合利用,加快城乡区域合作步伐。在有关涉农的专业建设方面要加大对适应农业和农村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在对新型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上,要积极支持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参与。全省各级财政在促进就业资金的分配中要加大对农业转移人口公共就业服务的补贴资金,同时中央财政要将资金投入到实施农业转移人口培训的国家项目,并加快出台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农民工培训的优惠政策,放宽民间资本进入职业教育培训领域的准入条件。在实际工作中,政府要不断完善公共就业的相关服务政策,为在城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的农业转移人口提供免费的职业指导和相关政策介绍。在对农业转移人口的输出前培训上必须加大支出力度,同时要将城市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扩大到在城市就业并参加了失业保险的失业农民合同制工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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