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议政调研
突出解决就业问题 有序推进我省农业转移人口城市化的三点建议
作者:        信息来源:本站        时间:2014-09-30        分享到: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农业转移人口的就业问题,不断为其提供诸多就业机会和相应的岗位,并组织开展技能培训,但目前仍存在如下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农业转移人口素质较低,缺乏基本就业技能。由于我省绝大多数农业转移人口受教育程度低,以小学文化和初中文化程度为主,又缺乏必要的劳动就业技能,难以满足企业发展和用工需要,因此,大部分农业转移人口主要从事服务行业或以体力劳动为主的建筑行业等工作,工资待遇低、就业岗位稳定性差,无法在城市长久地安身立业。


    二是城镇产业基础薄弱,对农业转移人口吸纳能力较差。我省各地市小城镇建设发展不均衡,小城镇规模普遍偏小,大部分乡镇基础设施落后,公共服务设施不完善,产业结构单一,支撑能力较弱,尤其是工业经济规模小,二、三产业发展滞后,难以就近吸纳众多农业转移人口就业。


    三是缺乏较完善的就业服务体系,难以保障农业转移人口权益。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功能不健全,劳动力市场体系不完善,就业服务信息化程度低,难以满足农业转移人口需求。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难以与城镇居民拥有平等的权利和待遇,农业转移人口法律意识淡薄、维权能力弱,导致同工不同酬、拖欠克扣工资等现象普遍存在。


    基于以上问题,建议通过抓培训、抓产业、抓服务来促进农业转移人口更好就业。


    一、抓培训,提升素质促就业


    制约农业转移人口城市化的主要问题就是其缺乏稳定的就业技能,没有立足之本,因此,要加强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着力提升农业转移人口职业技能素质和就业竞争力。一是要建立健全培训教育体制。建立由政府、企业和农业转移人口共同承担的多元化、社会化投入机制,逐步形成农业转移人口自主选择、校企合作、产学结合的培训教育体制。二是要构建完善教育培训网络。整合现有培训资源,充分利用成人教育学校、职业技校、各类培训机构和农业转移人口培训基地等有效载体,积极引导园区、企业参与到培训中来,形成全覆盖的教育培训网络,对农业转移人口分期分批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岗前培训,全面提高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镇的素质和能力。三是要有针对性开展培训工作。培训机构要及时掌握企业劳动力需求信息,有针对性地对农业转移人口进行就业岗位培训,采取“订单式”、“定向型”培训等方式,提高培训效果和就业率,努力实现农业转移人口逐步由单纯体力型向专业技能型转变。


    二、抓产业,加快发展促就业


    产业发育是促进城镇发展和吸纳农民转移就业的重要支撑,要通过积极培育特色产业发展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就业。一是加大园区建设力度,提升承载能力。要重点加快产业园区建设,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把园区建成结构优化、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的园区,不断提高产业园区吸纳能力,促进企业向园区集中,农村转移人口向城镇集聚。二是突出特色产业发展,拓宽就业渠道。要依托地域和区位优势,明确产业培育和发展方向,大力发展有地域特色的农林产品加工、商贸物流、旅游和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制定灵活政策,吸引大型企业到小城镇建立配套生产的加工基地,延长产业链条,增加就业岗位,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分类就业。三是培养本地民营企业发展,广泛吸纳就业人口。建设产业集聚区,除做好招商引资外,还要大力培育和扶持一批当地民营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出台扶持政策,支持企业向投资多元化、生产专业化发展,不断提高民营企业组织化程度和经营水平。


    三、抓保障,加强服务促就业


    目前,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就业条件亟需改善,要不断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合法权益,促进其稳定就业,体面就业。一是出台就业创业政策。要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城乡劳动力市场,推行城乡统一的就业政策,取消各种就业准入制度,实现农业转移人口与城镇常住人口享有均等的就业权利。合理确定和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工资水平,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加大农民工创业扶持力度,认真落实创业扶持补贴等优惠政策,加强创业指导、跟踪服务,积极鼓励农业转移人口返乡创业。二是提高就业创业保障水平。建立健全各级农业转移人口工会组织,积极调处矛盾纠纷,依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获得合理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等权益。整顿和规范劳动用工市场,开展劳动执法检查,对用工企业不按规定签订正规劳动合同、拖欠克扣工资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查处,切实维护农业转移人口合法权益。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作用,积极为农业转移人口中的困难家庭、特殊家庭安排公益性就业岗位,确保困难家庭有基本稳定的生活经济来源。探索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将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社保和住房保障体系,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后顾之忧。 三是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人力资源市场,认真做好农业转移人口的职业培训、推荐就业、帮扶创业等工作,免费提供就业信息和政策咨询。推进服务信息化进程,尽快形成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通过网络平台及时发布用工需求信息,开展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等业务,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

 

版权所有:中国民主建国会黑龙江省委员会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99号1210室    联系电话:0451-85992042
黑公网安备 23011002000534号  黑ICP备10008377号-1  网站建设:无限力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