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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对黑龙江省跨境产业链发展金融支持力度的建议
作者:        信息来源:本站        时间:2014-04-09        分享到:

 

    党的十八大提出:“创新开放模式,促进沿海内陆沿边开放优势互补……加快走出去步伐,增强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培育一批世界水平的跨国公司。”与此同时,俄罗斯正式入世并积极开发远东,高调吸引外资,中俄双方正在开展大规模经济贸易合作。在这样的大背景下,积极开展对俄投资、打造对俄跨境产业链既是黑龙江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增强国际竞争力,降低投资贸易风险的有效途径,也是更好地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发挥中俄两国间产业互补优势,扩大国际经贸合作的必然选择。金融是引导经济资源配置的重要动力机制,是经济发展与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的核心推动力。由于跨境产业链发展中将有大量的资金需求,需要金融体系的支撑,以通过其融资能力为跨境产业链的发展筹集建设资金,因此金融支持问题将是跨境产业链发展的关键问题之一。  


    一、现状与问题分析  


    黑龙江省与俄罗斯接壤有3000多公里的边境线,其中界江2300公里。有25个开放口岸,是仅次于广东省的口岸大省。17个口岸已经成为旅游口岸,绥芬河、黑河、东宁、抚远的边境出入境游客量排在前4位。2012年黑龙江省进出口总值378.2亿美元,其中对俄进出口总额为213.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2.2%,占对外贸易总额的一半以上。黑龙江省对俄进出口总额占全国对俄进出口总额四分之一,位列全国首位。自2006年国家放宽黑龙江省对俄投资外汇政策以来,黑龙江省对俄投资合作规模不断扩大、领域不断拓宽。2012年,黑龙江对俄贸易和对俄投资分占两国相应比重的1/4和1/3,成为对俄贸易第一大省、对俄投资第一大省、对俄林业合作第一大省、对俄油气资源合作第一大省、对俄电力合作第一大省、对俄农业合作第一大省。黑龙江省在俄罗斯推动建设15个境外园区,已初步形成了境内外园区和产业基地相结合的发展支撑体系。  


    黑龙江省打造对俄跨境产业链的目标是通过对外投资、建设对俄境外园区,逐步建成面向俄罗斯市场,进出口带动效应强,产业优势明显,特色鲜明、配套体系完善、龙头企业作用突出的境外现代产业聚集区,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跨境产业链条,实现境内外产业园区互动,为全省对俄经贸合作创新发展与转型升级提供重要支撑。到“十二五”期末,力争在俄园区达到20个,培育建设10个省级经贸合作区,拉动进出口达到50亿美元。到2020年,争取在俄园区达到30个,培育省级园区15个,基本形成境内外园区主导产业合作对接、互动配套的跨境产业集群。


    经济的发展会引致金融需求,跨境产业链的打造和发展会产生新的资金及金融服务需求。不管是产成品的出口企业,还是出口产品的运输企业,亦或是境外投资建厂,都有着对便捷的支付结算体系、高质量的信息咨询服务、规避汇率风险以及对保险服务的需求。特别是黑龙江省对俄跨境产业链尚处于低端环节,若要向上游发展,对金融的需求将更加多元化与复杂化,必须有与之匹配的金融供给才能实现跨境产业链的发展目标。  


    目前,黑龙江省对俄跨境产业链发展面临的金融支持问题主要在凸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融资成本高,融资渠道相对较少;二是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开展存在障碍。这主要表现在:一是俄罗斯不鼓励使用人民币结算;二是对于客户而言,除了部分出口企业可以享受退税之外(黑龙江省大部分出口企业出口的商品并不在可退税的名单之列),没有更好的优惠政策来吸引客户,客户更愿选择美元结算。另外,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需进一步简化手续和流程,提高跨境人民币结算效率。


    二、对策与建议  


    (一)充分运用各种政策性融资手段支持跨境产业链发展。为解决黑龙江省企业跨境投资融资困难问题,可以考虑建立政策性金融机构,以优惠贷款、贷款担保、咨询服务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支持黑龙江省企业跨境产业链的发展。针对黑龙江省企业跨境产业链资金支持面临的种种挑战,提出6点建议: 


    第一,建立政策性信用担保机构。政策性信用担保机构是支持黑龙江省跨境产业链投资金融体系的基本内容之一。建立政策性信用担保机构,可以调动商业资金对省内企业跨境投资的积极性。信用担保机构的组建可采取两种模式:一是政府组建,市场化运作。该模式以“政府出资为主,市场筹资为辅”组建信用担保机构,以“跨境投资,资本输出”原则为导向,按照市场规律运作,但不以赢利为主要目标而保持保本微利的经营原则。二是混合组建,市场化运作。这种模式是以政府和其他专业性商业担保公司为主要的共同出资人,同时吸收其他市场主体投资组建信用担保机构,它具有商业担保和信用担保的双重特征,实行合作经营,先由政府根据政策标准和市场原则推荐担保对象,然后由商业担保公司按市场化要求进行担保。 


    第二,提供适当的政策补贴。目前黑龙江省企业跨境投资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企业的创业资本不足,虽然能够依靠内部融资逐渐扩大企业规模,但是效率较低且容易错失市场机会,如果政府在企业跨境投资起步阶段提供一定的财政补贴,便能够帮助企业顺利进入扩展期,提高企业的利润水平和资产规模。当然经济补贴一般只适用于企业困难期,如果补助措施失去节制便容易使企业对政府产生依赖,不利于企业自身发展。 


    第三,建立针对企业跨境投资融资的信贷风险动态评估体系。目前现有的银行对于企业的评估指标一般是基于企业的资产规模、销售净利率等静态指标。依据这些指标的静态评估很难检测出企业跨境投资融资真实的信用情况发展前景,由此会导致银行难以掌握具体风险情况错失投资机会,企业也会难以获得银行贷款难以发展壮大。因此,需要建立一个集合静态指标和动态指标相结合的动态评估体系以实现企业和银行之间的双赢局面。该体系要预测企业未来的成长能力、盈利能力、风险等级等,考查企业的跨境投资盈利能力、创业者的全面素质、企业的经营计划等因素。 


    第四,完善政府风险投资引导基金,支持民间风险资本的投入。一方面,政府应改变以往单纯依靠当地政府和传统金融机构建立和运营风险投资机构的模式,通过风险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吸引民间资本、企业资金、养老基金以及保险基金等不同投资主体,促进风险投资运作的市场化,提高投资基金运作效率,减轻政府财政负担。另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提供与风险资本相适应的长期优惠贷款和为民间风险投资机构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方式支持民间创业资本,以完善风险投资运作机制,解决省内企业跨境投资风险投资不足的困境,促进我省企业资本输出规模发展壮大。 


    第五,建立多元化融资格局的风险资本形成机制。要构建包括融资主体、形式等内容的融资格局多元化的风险投融资体系,避免资本来源狭窄、资金规模过小等弊端。我国现行的风险投资机制是以政府资金组建风险投资机构,其资金来源仍为政府,难以形成有力的制约机制。因此,政府在构建风险投融资体系时,应注意在融资主体上的多样化,在政府和传统金融机构的基础上,引进一些包括企业、个人投资者等民间机构以及在金融监管范围内的外国投资者等。在融资形式上力求做到直接投资和通过金融机构间接融资并举的多样化融资。


    第六,建立和完善企业跨境投资的信用担保体系。一般来说良性企业信贷担保体系由担保机构、担保基金和有关担保体系的法律法规组成。在该担保体系中,担保机构的主要功能是根据企业的资产情况和信用等级向本地区的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用于担保的资金将来源于政府资金、银行贷款、社会捐赠、地区中小企业提供的担保资金存入的协作银行或央行指定的银行。  


    (二)创建便捷的人民币支付结算体系 


    创建便捷的人民币支付结算体系,并以此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为此,应主要做好8项工作: 


    第一,积极开展中俄特色金融产品及服务,拓宽中俄金融合作渠道。着力为边境口岸地区营造健康有序的金融环境,满足境外华人商户实际需求。

    第二,赋予商业银行一定的自主性,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加强有效监管。

    第三,为对俄贸易企业提供优惠政策扶持。有关部门应在退税、报关及转移支付上给予对俄贸易企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在跨境贸易与投资中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降低人民币跨境结算费用,真正提高企业使用人民币结算的积极性。

    第四,加强与俄罗斯远东政府和金融机构的谈判沟通,扩大中俄本币结算的地域范围,继续协商解决现钞跨境调运问题,引导省内银行与境内外银行建立代理行关系,拓宽中俄本币结算渠道。

    第五,加快中资金融机构走出去步伐,引导商业银行通过分设、并购和入股等方式在俄罗斯境内设立分支机构,畅通人民币结算、清算渠道。双方银行共同开发有潜力的客户,发挥中俄两国银行间业务优势互补,达到共赢的目的。

    第六,加强中俄两国政府和金融机构之间的沟通协调,解决境外代理行设立难的问题。双方制定平等互惠政策,为两国企业跨境贸易与投资结算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加强中俄两国商业银行间的沟通协作,尽量减少双方在利率、汇率执行及汇款收费等方面存在的差异。协商解决有关境外代理行设立问题,将边境地区中俄银行间本币结算业务合作推进到俄罗斯腹地,进一步拓宽银行结算渠道。

    第七,采用更加灵活的利率管理,不计入现行贷款规模,降低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融资成本。建议以SHIBOR作为融资利率的计价基础,同时给予境内银行浮动定价权,以增强境外企业持有人民币的信心,进一步促进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业务的发展。将境外项目贷款和境内贷款区分开来,对规模进行单独管理和把控,有利于提高银行办理此类业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从而推动跨境人民币结算的发展。

    第八,进一步加强信息交流及货币互换机制。建议两国央行授权边境地区省级央行间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定期举行会晤,交流两国金融管理法规、政策管理的变动情况,具体落实两国银行合作分委会达成的有关协议。积极与俄方开展中俄本币互换,加快推动人民币可兑换进程,丰富人民币投资品种,扩大银行间市场交易主体范围,切实提高俄方持有人民币的意愿,真正解决影响中俄本币结算的实际问题,以此促进对俄边贸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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