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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配置科技资源 有效提升创新能力
作者:        信息来源:本站        时间:2013-10-28        分享到:

 

    科学配置科技资源对我省在各领域实现自主创新和协同创新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是我省增强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核心所在。当前我省科技资源规模已有较大增长,但在科技资源配置上仍存在许多问题,不断提升科技资源配置效率仍是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关键所在。


   


    (一)科技投入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一是R&D经费增量放缓,增速下滑。2011年,全省R&D经费达到128.8亿元,同比增长4.7%(同期全国为23%),增幅较上年下滑7.9个百分点;从增量上看,较上年增加了5.8亿元,增量是自2004年以来最少的一年(2004年增量为2.7亿元)。2011年我省研发投入强度为1.02%,较上年下降0.17个百分点,该水平仅高于2007年水平,在全国排名下滑2位至第16位。二是研究院所、高校研发投入力度减弱。从研发活动的执行部门看,研究院所和高校近年来从事R&D活动占比明显低于企业,虽然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是提高企业自主创新的措施,但研究院所和高校的助推作用也不容忽视。三是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投入不足。从我省R&D构成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投入仅占全部R&D的25%,试验发展投入占比达到了75%,这一结构反映出我省R&D活动水平不高。


    (二)科技人力资源有待进一步加强。我省科技人力资源整体呈稳步上升趋势,全省万人大专以上学历人数由2010年的654.56人/万人上升至2011年的906.70人/万人,全国排名第13位,比上年上升6位。万人专业技术人员数排名虽未变化,但监测值也有所提高,由2010年293.2万人提高到294.14万人。在反映科技活动人力投入的监测指标中,我省企业R&D研究人员由上年的19281人增加至今年的20788人,占全社会R&D研究人员的比重上升至53.87%,位次比上年上升2位,占全国第6位。从全国的排名情况来看, 我省科技人员总数排名基本在13-14位, 若剔除省区人口数量的影响, 用每万人中科技活动人员作为比较和衡量的指标, 全省每万人中科技活动人员数远远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近年来,优秀的科技人才不断向人均经费强度高的沿海地区扩散, 对本来科技创新人才就缺乏的黑龙江省科技发展无疑形成重大影响。


    (三)高新技术产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近几年,虽然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化效益出现明显改善,但高新技术产业化水平排序仍然处于全国底部,严重影响了全省科技产出水平的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化水平中的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高技术产品出口额占商品出口额比重、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等4个指标,长期处于全国20名以下,导致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化水平偏低。2011年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化水平监测值较上年下降了1.34个百分点,全国排名第29位,较上年下降了1位,严重影响了全省综合科技进步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二、通过优化配置科技资源提升我省科技实力的五点建议


    (一)建立多元投资机制, 增加科技资金投入。一方面,提高财政科技拨款在财政支出中的比例。各级财政要制定明确的科技预算目标,财政科技投入的增长速度要高于财政收入的年增长速度。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加大对我省科技的直接投入, 有关部门要组织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等重点高校和各类高水平学术平台开展协同创新, 以联合的强势去更多争取中央的各种基金,缓解我省基础研究投入的不足,增强和展示我省科技的实力。另一方面,加大企业科技投入力度, 使其成为科技经费投入的主体。健全和落实鼓励企业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使企业成为科技创新投入的主体。要通过投资、信贷、优惠税收政策、财政补贴、政府技术采购、知识产权保护等多种政策措施, 进一步发挥政府科技投入的引导作用, 形成鼓励企业增加科技投入的激励机制。


    (二)健全科技资源优化配置的科技管理体系。我省现有独立研究院所226家,教育系统高校80家,还有为数众多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试基地等机构,原有的科技管理是按照研究开发、试验生产、扩散推广等阶段分层设置的, 而且各个阶段又分属不同部门。研究机构隶属关系复杂,有限资源碎片化,在原有体制下形成的科研、产品开发和生产系统,彼此隔离、相互脱节、条块分割, 严重妨碍科技进步。另外,科技资源分配过于分散, 投资强度弱, 总体战略目标不明确。应健全科技管理体制,实行以产业技术升级和关键技术为龙头, 以大项目为突破口的运作体系, 这也是国际上比较通行的做法。如美国的阿波罗登月计划、欧洲的尤里卡计划等, 其优点是总目标明确,与各子项目间形成较强的关联关系, 能够建立比较严格的反馈调整系统。要按照我省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需要, 设置若干重大项目, 便于调动和发挥我省的整体科技优势, 有利于打破传统的部门分割, 促进科技成果直接转换为现实生产力。


    (三)建立健全有利于创新的制度和政策体系。包括与创新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标准、风险管理制度、知识产权制度、奖励制度、评价体系、科技咨询和服务体系、税收制度, 以及间接相关的金融制度、政府补贴体系、分配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等。此外, 创新的制度还包括与市场机制的健全相关的合同、人事、雇佣等制度。制定有利于促进区域内创新活动的相关政策,包括政府制定的直接促进创新的政策, 以及教育政策、收入分配政策、社会保障政策、就业政策、交通和通讯等产业政策, 这些政策并非直接以促进创新活动为目标, 但是对创新活动有很大的影响。健全制度框架, 防止制度缺口导致的系统失灵, 并通过制度的建立, 促进市场的发育, 从而使各种相关的政策互相协调, 为科技活动和科技资源的配置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四)鼓励支持企业与大学和研究机构的研发合作和协同创新。产、学、研的紧密结合不仅可有效的利用资源, 促进高新技术的产业化, 并且可相互为对方培养人才, 提高技术创新的能力。要探索打破体制壁垒,鼓励支持协同创新,引导和支持产、学、研之间的技术、人才和资产流动。实行特殊政策, 发展高新技术园区, 完善技术市场、生产力促进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业服务中心等中介服务机构, 促进产、学、研合作网络的形成。在科技计划上把促进产、学、研结合作为最重要的目标, 在资助机制上, 鼓励产、学、研结合的方向, 加强创新体系的整体集成, 发挥黑龙江省科技力量的整体优势。


    (五)支持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科技系统的建设与科技服务体系的建设是不可分割的, 市场对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推动力有限,需要政府强有力的支持。政府对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是科技系统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在我省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过程中, 要建立和完善科技中介机构的组织制度、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 整合中介结构, 发挥集群优势, 以开放、交流、规范、发展为宗旨, 把各地各行业众多中介资源整合到黑龙江省科技创新创业共享服务平台, 作为我省进行中介机构管理和提供创新中介服务的综合性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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