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属中温带大陆季风气候区,空气干燥,大气透明度好,云量少,全年照明时间为2565小时,平均每月213.75小时,夏季日照更为充足,非常适合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推广和应用。为此,建议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探索推广使用光伏发电:
(一)大力推进太阳能热水器等光热产品的普及应用。我省目前楼房的屋顶多采用彩钢瓦防水,小区不允许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大多数家庭使用的都是电热水器洗浴。由于阶梯电价的出台,家庭用电成本明显上升。居民小区小浴池基本都用型煤烧锅炉,排放烟尘大、煤灰多,小区污染严重,居民为此反映强烈。如果在黑龙江省城市和农村实施太阳能热水器工程,不仅能降低能耗,降低群众用电成本,而且可减少二氧化碳、烟尘的排放,减少低空污染,增加群众的满意度。
(二)在学校、公园、住宅小区等场所的指示牌、警告牌、草坪灯、路灯等都可以采用光伏照明系统。
(三)对旅游景区推广使用太阳能光伏照明。特别是像兴凯湖等旅游区,他们目前是用密山农电,输送距离远,用电单位成本高,用电安全得不到保证。农电单价大约在1.30元/度左右。比城市电费高出近50%,黑龙江省旅游区用电量集中在每年的5月到10月,这个季节正是黑龙江省阳光最充裕的时间。从早晨4点到晚上7点,每日光照时间可长达15个小时,远远高于国内其他地区的光照时间,非常适合太阳能光伏发电,如果在一些景区建一些小型光伏发电站比较适用。
(四)推广使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节能服务公司与政府签订能源管理合同,约定节能目标,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选等服务,并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管理利润。可以显著降低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充分调动节能改造的积极性,是行之有效的节能措施。合同能源管理非常适合于低碳城市建设,可以广泛的应用到城市的照明节能。光伏产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发展,具有五个特点:一是节能效率高。项目节能一般在10﹪-40﹪,最高可达50﹪。二是政府零投资,全部设计、融资、采购、施工都是由节能公司负责,可改善政府的现金流量,把有限的资金投到其他更优先的投资领域。三是节能有保证。节能服务公司可向政府承诺节能量,保证可以马上实现能源成本下降。四是投资回报短。从实施项目的经验看,一般回报期为3年左右。五是政府不需承担节能项目的技术风险和项目风险,并在项目实施降低用能成本的同时,获得实施节能减排指标的完成,并且可以申请国家财政专项资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