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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空间监管 营造和谐清朗网络环境的建议
作者:孙东生        信息来源:本站        时间:2018-03-16        分享到:

党的十九大强调,要加强互联网建设,建设网络强国,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据2018年1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4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7.72亿;互联网普及率为55.8%,超过全球平均水平(51.7%)4.1个百分点,超过亚洲平均水平(46.7%)9.1个百分点;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7.53亿;我国网站总数为533万个,“.CN”下网站数为315万个。信息化服务快速普及,互联网正在影响改变人的思想观念和生产生活方式,网络已成为人们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也存在一些问题需引起高度关注并着力解决。个别自媒体平台通过制造新闻、传播网络谣言,吸引公众眼球,非法牟利;通过制造舆情热点,关联炒作敏感信息,甚至篡改新闻标题,博取浏览量,制造舆论漩涡;通过情绪化和泄愤式误导舆论,引发复杂的网络舆论形势;虚假低俗广告滥用并扭曲民意,损害诚信原则和公正权威;淫秽色情信息及不健康网络游戏危害青少年;一些网民对未经证实或已经证伪的网络事件,发表具有伤害性、侮辱性和煽动性的言论,一些网民以道德审判者的身份对事件和人物进行评论,影响社会的客观公正,成为新的不和谐、不稳定因素。

为此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网络意识形态引导。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加强网络内容建设,确保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要立足于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提升主流意识形态的说服力、引导力和感召力。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增强主流意识形态辐射力和影响力,用正面内容、正面声音占领舆论阵地,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

二、进一步加大网络法制建设力度。2017年,国家制定了《网络安全法》,国家网信办公布了《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等制度规定,表明我国对网络的规范不断趋于精细化。应不断根据网络发展的新形势、新变化,出现的新问题,制定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增强针对性、前瞻性和预判性,对网络文化、网络建设、网络传播等进行具体有效的管控和引导,使人们在网络空间中的行为与关系同样受到法律规范的调整与约束。

三、进一步提升网络监管能力,加大监管力度。建立中央、省、市三级纵向联动处置机制和网信、公安、维稳等横向协调工作机制,提升联合监管能力。加强对现有网络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强其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增强网络信息把关能力。应综合运用法律手段、技术手段和管理手段进行治理,对网站、微博、微信、论坛、App等具有宣传动员功能的网络媒体进行信息登记与备案,定期进行监控和清理,坚决打击网上虚假谣言、色情低俗庸俗信息等。畅通网络举报受理渠道,推动建立形成对有害信息人人喊打、群防群治的社会监督治理体系和机制。

四、促进行业自律,建设良好舆论生态。积极推动网络媒体行业自律,督促各大网络企业、网络传播平台、网络运营商以身作则、遵守法律、维护社会公序良俗,主动担负起净化网络的职责。倡导互联网思维,充分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提高舆情应对效率,按照网络规则提升舆论危机处置能力。维护和营造和谐清朗网络环境,促进互联网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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