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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建家长学校形成家校合作 切实落实家庭教育的建议
作者:伍辉        信息来源:本站        时间:2018-03-16        分享到: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孩子是是国家、民族的希望是家庭的未来。

然而,现实问题是越来越多的学生脆弱、抗挫折能力差,创造力差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差;自私、团结协作能力不足,等等。究其原因主要是家庭教育的缺失而导致。

家庭是孩子生活的第一环境,家长是孩子的真正“启蒙教师”。家庭以其血缘的联系产生着潜移默化而又根深蒂固的影响,成功的家教造就成功的孩子。可遗憾的是家长们过分重视智力发育轻视品德培养,重视知识学习轻视能力提升,重视文化灌输轻视习惯养成,重视物质给予轻视精神营养,重视言语说教轻视行动示范,重视外在表现轻视内涵培育,重视眼前利益轻视长远发展……

我国教育改革须从家庭教育开始,家庭教育是我国教育改革的根基之所在。我国已经出台了系列的指导和规划,《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6—2020 年)》,都明确了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要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

家校合作利于及时解决家长在孩子问题上的需求,对于学校的发展和家庭的建设,对于教师成长和家长进步,具有重要意义。家校合作能够真正使家长明确自己的主体责任,更新教育观念,改变教育方法,帮助家长走出急功近利、拔苗助长的困境。

现就创建符合我国国情的家长学校,提出三点具体建议:

一、发挥教育行政部门在创建家长学校中的主体作用

规范家长学校。规范其办学行为,明确其具体职责,制定评价办法。指导家长学校。定期对其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导、解决。评价家长学校。定期评价本行政区域内的家长学校,营造创先争优的氛围。加强课题研究。设立家长教育研究课题,获得一批高质量家长教育研究成果,形成统一家长教育教材。

二、发挥学校在创建“家长学校”中的主干作用

健全一个组织,即家长委员会,成立“校级——年级——班级”家长代表组成学校的家长委员会,转变家长观念,家长与班主任、任课教师是教育孩子的“同事关系”;同时家长之间可以交流经验,取长补短。开展二项活动,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一是家长讲堂活动,针对学生的共性问题定期举办大讲堂,在学生入学第一周、期中、期末,对家长进行辅导;针对学生的个性问题不定期地进行分层辅导。二是家长进校园活动,通过“家长开放日”和“家长接待日”等活动,增进家长对学校的了解,潜移默化地使家长体会如何教育孩子。

完善三项制度,一是活动定期制度,使之持续发力;二是活动主题制度,根据不同学段特点做好计划,确定主题;三是总结反馈制度,开展活动必总结,使各项活动常态化。

建立专业化队伍,由专业教师、心理教师、班主任、德育主任、德育副校长组成家长教育一条龙队伍,分层落实,一抓到底。

三、发挥政府在创建“家长学校”中的主导作用

政府提供法律和物质保障。政府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前期的立法调研,推进家庭教育立法进程,尽快制定出台家庭教育的专门法律;切实加强财政投入,将其纳入经费预算,专款专用,确保落实到位。

政府提供师资保障。师范院校要设置家长教育相关专业,培养专业化的师资队伍,优化学校家长教育的专业化教师队伍。

政府搭建互联网+家长教育的平台。设立家庭教育专栏、专题,开展公益宣传,探索建立远程家庭教育服务网络。

媒体引导家长教育舆论导向。宣传身边优秀家庭教育案例,弘扬和传承好家风、好家教,引导全社会重视和支持家长教育。

政府要切实做好监督工作。定期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并通过政府网站等途径公布检查结果,确保各项措施切实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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