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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提质升级 为创新创业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作者:        信息来源:本站        时间:2015-07-08        分享到:

 

    近年来,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取得长足发展,在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促进区域经济结构调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面临着走出“物业管理+优惠政策”的老套路和积极适应新常态提质提效的问题。

 

    一是体制机制落后。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主要由各级政府科技管理部门、高新区管委会及科研院所等公立机构主导,管理人员相对缺乏企业和市场运营经验、管理模式僵化的问题较为突出。

 

    二是孵化能力不强。我省现有的72家孵化器中,80%的为综合孵化器,专业孵化器数量较少,而且部分专业孵化器离专业化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综合性孵化器在孵企业行业领域众多,客观上就需要一个非常庞大、精通各种行业的团队为企业提供服务,提高了孵化器的运行成本和工作难度。

 

    三是孵化手段单一。由于缺乏科学有效的考核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一些孵化器并没有真正发挥支持创新创业的功能,而是变成“二房东”,对入孵企业不加选择,对毕业企业不加引导,孵化器成了廉价写字楼。

 

    四是缺少核心竞争力。在当前各类商业地产过度开发的情况下,一些孵化器已经出现房屋闲置、经营和盈利能力下降的问题。孵化器急需拓展有偿服务模式,推动收益方式从单纯依靠房租和政府财政补助向通过市场运作获得收益和与在孵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转变。

 

    五是资源整合不够。我省现状是缺乏建设科技孵化体系的整体有效战略,没有形成国土、税务、发改和科技等各部门合力扶持和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的机制;在科技企业孵化方面,高校、产业园区、金融机构间存在一面无形的隔墙,高校、地方政府和银行之间鲜有全方位合作。

 

    为加快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提质升级,为创新创业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现提出五点建议:

 

    一、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促进孵化器管理模式创新。建议我省顺应市场化改革方向,加快孵化器建设由政府主导向市场驱动的发展模式转换,推进孵化器转型升级,逐步形成孵化产业自身演进的良性循环。我省应尽快出台优惠政策,设立孵化器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参与孵化器建设,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科技孵化产业,建设一批以合资、共建、租赁、委托管理等多种形式和体制运营的孵化器,使我省孵化器形成多元化的投资格局。

 

    二、引导孵化器差异化发展,鼓励建设专业孵化器。当前,各地正在掀起一股专业孵化器建设的浪潮,全国自上而下的“创业导师+专业孵化+天使投资”孵化模式开始普及,孵化器领域正面临一场深层次的变革。随着全国各类众创空间和新型孵化器的发展,孵化器的核心竞争力已不仅仅满足于租金优惠,更在于专业化的服务、专业化的技术支撑平台和创业氛围。建议我省加强规划和引导,重点聚焦未来510年我省急需的产业,推进各科技企业孵化器根据自身资源禀赋专注某一细分产业,形成其特定专注行业的集聚和辐射效应。

 

    三、加强资源优化整合,形成创新发展合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不是一个单位、一个部门可以推动和顺利实现的。我省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办发《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精神,积极探索欠发达地区依靠创新驱动、实现跨越发展的新模式。建议我省组成由国土、税务、发改和科技等各部门参加的工作组,深入园区、高校、院所、企业和孵化器走访调研,最快制定《黑龙江省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实施方案》;在现有科技企业孵化器中选择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孵化器,与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联合建立开放实验室、设计平台、认证服务平台,为在孵企业提供贴身技术服务;由政府牵头,整合高校、企业、科研院所和检验检测机构的大型仪器设备、研发团队,建立一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强化产学研合作,推进协同创新;加强孵化器与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的合作,通过政策引导使其推出符合孵化器和在孵企业发展的信贷产品;强化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构建由行业领军企业、高校院所、高端人才、天使投资和创业金融、创新型孵化器和创新文化六大要素组成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

 

    四、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提高孵化器的核心竞争力。为促进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提质升级,必须建立统一的孵化器标准和考核评价体系。建议我省结合对孵化器的评估与考核,制定出台孵化器政策体系。要以孵化企业创业的成功率,在孵企业成长速度、毕业企业质量、科技资源集聚、科技成果转化、创业资本吸引、孵化器对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创业企业吸引就业能力衡量孵化器的发展质量和水平;按照孵化器的面积、在孵企业数量、企业毕业数量、落户本地区数量、上市家数给予补助;实行后奖励政策,对孵化器投资在孵企业的,政府给予专项奖励资金,以此推动孵化器提高企业甄别能力和专业化服务水平。

 

    五、建立行业协会,推进科技孵化行业自律发展。建议由骨干科技企业孵化器牵头,组建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行业协会,推进科技孵化行业自律发展和转型发展。协会要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发展需要,发挥自身行业性社团组织的优势,开展孵化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为政府制定政策和发展规划提供参谋和依据,参与政府相关政策的制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举办孵化器行业发展论坛,促进孵化器经验与信息交流、以及合作与发展;承担政府孵化器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评审组织;凭借自身行业优势筹建专业孵化器,为在孵企业提供全产业链孵化服务,从注重企业集聚向注重产业培育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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