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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民建的优良传统
作者:        信息来源:本站        时间:2012-10-17        分享到:


  民建在长期实践中积累了宝贵经验,锤炼和形成了具有自身特点的优良传统,即坚持爱国主义,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持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坚持遵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认真履行参政党职能;坚持与经济界的紧密联系,努力发挥会的特色;坚持与时俱进,在自我教育中不断提高会的素质。民建的优良传统可以简略概括为“五个坚持”。这些优良传统是民建政党实践的历史总结,是全会的精神财富和力量源泉。

  第一节优良传统的形成和发展

  “五个坚持”是民建在长期参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得到的深刻启示,是民建对新的历史条件下“建设怎样的参政党、如何建设这样的参政党”这一重大问题认识上的进一步深化;“五个坚持”凝聚了民建60多年来履行职能和加强自身建设的历史经验,体现了民建作为参政党进步性与广泛性的统一,凸显了民建的政治优势,具有鲜明的民建特色。

  一、发轫于民建成立初期

  1945年12月16日,民建成立之日,便在成立宣言中鲜明地提出“世界要和平、国家要民主、经济要发展、教育要普及、文化要繁荣”的政治主张,充分表明民建自诞生之日起,就把自身的事业同整个中华民族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具有爱国、进步的性质,爱国主义是民建产生的思想基础。

  在成立大会上,黄炎培曾说,“对于人民有利之行动,我们都赞成,反之,有害于民众之行动,我们坚决反对。”《民建政纲》也把民有、民治、民享作为民建的最高理想。《平民》发刊词又公开宣告:“民主建国会是为平民的利益而奋斗的团体”。这些政治主张,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愿望,也充分表明民建成立之初就确立了遵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政治理念。

  民建成立时在参与签名发起的134人中,大约有一半是民族工商业界和金融界代表人物,一半是与工商界有密切联系的文教界中上层知识分子和经济工作者。从成员构成上看,主要包括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与其有联系的知识分子,由此可见,民建在创立之际就初步奠定了界别特色的基础。

  民建成立之后,立即投身于爱国民主运动,坚持反对内战,争取和平,在严酷的斗争中,民建和中国共产党建立了不同程度的合作关系,经历了联共反蒋、支持中共到接受中共领导的历史过程,形成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中共亲密合作的优良传统。1948年民建响应中共“五一口号”,明确作出了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历史抉择。新中国成立前夕,民建积极参加了新政协的筹备和《共同纲领》的制定。在新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上,中国共产党和包括民建在内的民主党派以《共同纲领》为基础,开创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格局。

  这一时期,民建积极宣传中共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贯彻《共同纲领》,参加国家政权和国家事务的管理,教育推动成员进行自我改造,带动工商界人士爱国守法、依法纳税、支援国家建设,为发展生产、繁荣经济,争取国家财政状况根本好转,做了大量工作。在参加土改、镇反、抗美援朝、“三反”、“五反”运动中,民建高举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旗帜,作出了突出贡献。1953 年中国共产党提出了过渡时期总路线,并着手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民建配合中共和政府,积极开展自我教育,培养了一大批骨干分子,团结和带动广大工商业者,在思想认识和实际行动上接受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政策,为顺利完成和平改造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这些成功实践中,民建形成了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通过积极有效地自我教育,民建逐步形成了“听毛主席的话、跟共产党走、走社会主义道路”的行动纲领,确立了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路线。

  二、发展于实行改革开放之后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进入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新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也进入了全面发展的新阶段。民建遵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尽心竭力服务于现代化建设,努力发挥参政党作用,为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献计出力,取得了丰硕成果,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一支重要力量。同时,民建对自身优良传统的认识也不断深化。

  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1979年民建三大在总结长期实践“听、跟、走”口号的基础上,提出了“坚定不移跟党走、尽心竭力为四化”的行动纲领,体现了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这一优良传统的阶段性发展。

  1985年,胡厥文在纪念民建成立40 周年大会讲话中,总结出“坚持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坚持依靠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同党密切合作,一道前进;坚持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改造”的三大优良传统和与经济界密切联系的历史特点。坚持和不断发展这些优良传统,使民建获得了巨大的精神动力和可靠的思想保障。

  1995年,在民建成立50 周年时,孙起孟在进一步阐述三大优良传统的基础上,重点对坚持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进行了深刻论述和总结,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坚持把中共的路线方针政策同民建具体实际紧密结合起来的基本经验,成为推动民建不断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

  之后,围绕“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参政党、怎样建设这样的参政党”的重大课题,民建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1997年民建七大提出,并经2002年八大完善了把民建建设成为“理论上清醒、政治上坚定、组织上巩固、制度上健全,充满活力的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的目标。政治目标的提出,既有利于团结和凝聚民建各级组织和广大会员与全国人民一道,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竭诚奋斗,同时也为民建的优良传统增添了新的内涵。

  进入新世纪以后,伴随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新的发展阶段,多党合作事业开始了又一个蓬勃发展的新时期,为民建在新世纪实现与时俱进的发展,充分发挥职能和作用提供了广阔的舞台。然而,面对新的形势和要求,三大优良传统表述的时代局限性进一步凸显,同时又不足以展示新时期以来民建的进步与发展。为此,2005年建会60周年时,民建在总结历史经验特别是新时期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着眼于未来的建设,将三大优良传统扩充和完善,总结形成了“五个坚持”。全会一致认为这是对民建优良传统的丰富和发展。民建九大在修改章程时,对优良传统作了新的表述,即坚持爱国主义,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持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坚持遵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认真履行参政党职能;坚持与经济界的紧密联系,努力发挥会的特色;坚持与时俱进,在自我教育中不断提高会的素质。“五个坚持”把对优良传统的认识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60多年来,民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事业中,努力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不断开拓进取,成长进步。这些优良传统,顺应了时代要求,体现了继承、发展和创新,是民建的传家之宝、精神财富和力量源泉。

  第二节优良传统的基本内涵

  “五个坚持”内涵丰富,体现了多党合作的政治原则,涵盖了参政党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政党实践、界别特色、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基本理念和行为规范,贯穿了民建发展的整个过程。

  一、坚持爱国主义,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爱国主义历来是动员和鼓舞中国人民团结奋斗的一面旗帜,是推动社会历史发展前进的巨大力量,也是民建的优良传统。爱国主义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随着时代的前进和历史的进步不断丰富,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具有不同的主题,不同的内涵,不同的特点和表现,并向人们提出新的要求。当前,爱国主义就集中地表现为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这也是全体民建会员的共同政治理想。

  20 世纪初期的中国,由于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外国资本的入侵,逐步由封建社会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这一时期,爱国主义对外表现为捍卫祖国的独立主权、领土完整和民族尊严,对内表现为反对出卖国家和民族利益的专制统治。作为民主党派社会基础的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与其相联系的知识分子,由于深受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压迫摧残,与生俱来具有反帝、反封建的强烈革命要求。只有国家独立、民主和富强,民族资本主义才有生存发展空间。为此,民建的老一辈多方寻求强国富民之路,经过长期探索,最终发现靠教育救国、实业救国的理想不能挽救国家和民族的命运,必须建立自己的政党。于是,一批爱国的民族工商业者和与其有联系的文教界知识分子,在中国共产党的影响下,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发起成立民主建国会。民建的产生,是从爱国开始的,爱国主义是民建成立的思想基础。民建的成立,正值国家和民族面临两种前途和命运抉择的关键时期。抗日战争胜利后,亡国的危险已经解除,而在和平、民主与内战、独裁以及建立什么样的国家问题上,国共两党斗争十分尖锐。国民党一意孤行,坚持独裁,悍然发动内战。中国民族工商业者同广大人民一样期望国家走上和平统一、独立富强、民主自由的道路,希望在良好的环境中振兴民族工商业。在爱国主义的旗帜下,民建团结凝聚了一批爱国人士积极投身和平民主运动。但严酷的斗争实践使民建成员认识到,在反动独裁统治下,旧民主主义革命道路在中国行不通,只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才能拯救中国。1948年,民建积极响应中共“五一口号”,宣布接受中共领导,由爱国主义走上新民主主义的道路,并在解放战争中,积极配合大城市的解放,为迎接全国解放和建立新中国作出了重要贡献。

  新中国的成立,结束了旧中国四分五裂、人民灾难深重的局面,实现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我国开始进入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过渡的关键时期。在我国具体条件下,只要坚持和发展爱国主义,其结果必然通向社会主义。爱国主义的主题由争取民族独立和解放,转变为民族振兴、国家富强、人民富裕,在中共的领导下,爱国主义与社会主义实现了紧密结合、达到了有机统一。民建从爱国主义走向社会主义,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民建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旗帜,积极宣传中共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参加政权建设,参与政治协商,教育推动成员进行自我改造,带动工商界人士爱国守法、依法纳税、认购公债、支援国家建设,为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积极参加土改、镇反、“三反”、“五反”等革命运动,在抗美援朝战争中发动爱国工商界踊跃捐献飞机、大炮等物资,作出了突出贡献;坚决贯彻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团结带领民族工商业,协助中共顺利完成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一社会主义历史上最光辉的胜利之一,为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初步确立,民建自身的性质也发生了变化,逐步发展为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党。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共产党取得了对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系列规律性认识,成功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使中国人民和社会主义中国的面貌发生了历史性变化,也使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展现出更为光明的前景。实践证明,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映了全体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揭示了民族振兴、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社会和谐的必由之路,成为全体人民团结奋进的共同理想和崇高追求。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之中。这种统一,既反映了爱国主义精神的鲜明时代特征,又使传统的爱国主义精神得到了全面升华。改革开放初期,民建提出了“坚定不移跟党走、尽心竭力为四化”的行动纲领,成员的爱国热情空前迸发,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建设,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发挥组织优势和会员专长,开展了兴办企业、安置待业青年就业、经济咨询服务、工商专业培训、对外经贸联络等工作,取得了显著效果,赢得了社会赞誉。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民建积极投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是当国家面临重大事件考验时,民建会员都以极大的爱国热情与人民群众风雨同舟、和衷共济。

  当前,爱国主义的当代价值空前显现,爱国主义的时代内涵和要求日益突出,实现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我们民族面临的历史性课题,也是爱国主义的时代主题。民建要继承和发扬爱国主义的优良传统,把爱国主义与社会主义有机统一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把爱国之心、报国之志、建国之才,转化为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的效国之行,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新的贡献。

  二、坚持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

  民建的历史,就是一部与中国共产党风雨同舟、亲密合作的历史。坚持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民建自觉的、正确的抉择,是民建优良传统的核心,也是民建必须遵循的基本政治准则。

  首先,民建坚持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由中国特定的历史条件决定的。鸦片战争后,中国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对外反对帝国主义,对内反对封建主义,是中国革命的总任务。由于这一革命处在帝国主义和无产阶级革命的时代,中国的民主革命已不可能再是19世纪欧洲式的资产阶级革命,而必然是无产阶级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革命的前途是社会主义。辛亥革命失败后,中国客观上要求经过新民主主义革命走向社会主义。作为各民主党派社会基础的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他们的知识分子,虽然有着强烈的革命要求,但由于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发展水平及自身政治上的软弱性和妥协性,没有也不可能成为中国社会经济的主要形式,无法形成独立、强大的政治力量,更难以承担领导中国革命的重任。要摆脱帝国主义的压迫和封建势力的束缚,就必须向代表先进力量的工人阶级及其政党寻求支持与合作。同时,由于中国革命的敌人异常强大,中国共产党想要完成革命任务,也必须团结包括民族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在内的广大中间势力,与民主党派进行合作。由于与中共在反帝爱国、争取民主权利等方面有共同的政治要求,民主党派一登上历史舞台,就是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同盟者出现的。另一方面,在国民党一党训政体制下,不仅中国共产党是非法的被镇压的政党,民建这样的民主党派也从一产生就处于非法的受迫害的地位。然而,政党的存在是一个国家社会各阶级在政治生态方面的必然反映,不是靠武力镇压所能解决的。国民党反动派的政治迫害进一步推动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彻底丢掉通过改革改良方式实现民主宪政的幻想,坚定了他们只有同中国共产党合作,彻底推翻国民党政权,建立新的民主国家政权,才能实现自己奋斗目标的唯一选择。最终,各民主党派在国民党和共产党两个大党的对立斗争中,选择了中国共产党。

  民建坚持接受中共领导的优良传统就是在这样特定的历史条件下逐渐形成的。民建在成立之初提出“不右倾,不左袒”,主张走“中间路线”,希望中间阶层及中间党派结成一支强大的政治力量,“在国民党统治集团与共产党之间造成举足轻重的地位”。但国民党反动派倒行逆施,采取种种卑鄙手段打击迫害民主党派。中国共产党不断对各民主党派伸出援助之手,并以先进的理论和实践影响和团结各民主党派。经过沧白堂、较场口、下关事件等一系列严酷现实的打击和中共的争取与帮助,民建逐渐认识到,“不偏不倚的中间路线是不存在的”,只有依靠中国共产党,才能在反帝、反封建、反官僚资本主义的斗争中实现政治理想。1948年5月民建积极响应,通过了赞成中共“五一”口号的决议。这是民建发展史上一个重大转折,标志着民建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与中共团结合作的政治立场。

  其次,民建坚持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和政治制度决定的。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就决定了要由以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思想的中国共产党实行政治领导。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也是我国整个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国家整个政治制度的领导,决定了作为政治制度组成部分的多党合作制度理所当然地也要以中共为领导。实践证明,多党合作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有利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国家稳定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坚持中共的领导,也是坚持多党合作制度的必然要求。

  新中国成立后,开始有步骤地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诞生,“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八字方针的确立,标志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社会主义社会的进一步确立,中共和民主党派的合作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阶段。这一时期,随着“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民主党派参政”政治格局的形成,中共由革命党转变为执政党,民建也成为接受中共领导、与中共亲密合作的参政党。民建在中共的领导和帮助下,以实现《共同纲领》为目标,积极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加五大运动。在国家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重要时期,民建坚决贯彻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协助中共完成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成为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党。在文化大革命中,民建依然坚信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道路,经受住了严峻的政治考验。

  最后,民建坚持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由民主党派的性质和政治纲领决定的。新时期以来,民主党派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各民主党派政治纲领的重要内容。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中国近代历史反复证明,通过走资本主义道路使中国实现现代化,是根本行不通的。只有中国共产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建立新中国,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才真正找到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发展之路。要沿着这条道路继续走下去,最终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须始终坚持中共的领导。在我国这样一个幅员辽阔、民族众多、发展不平衡的国家,要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必须要有一个安定、团结、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要长期保持这样的政治局面,必须坚持中共的领导。同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也是亿万群众的事业,要集中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动员和组织全国人民为实现现代化目标共同奋斗,把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也需要坚持中共的领导。

  进入新时期以后,中国共产党着眼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不断推进多党合作理论政策的创新和发展,多党合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这一系列重大举措为民主党派履行参政党职能,推动自身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和广阔的实践舞台。坚持接受中共领导,也是民建自身建设的内在要求和根本保证。只有坚持中共的领导,与中共亲密合作,民建才能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中不断有所作为,不断发展壮大,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一支重要力量。

  实践证明,只有坚持中共的领导,民建才能在多党合作中保持正确的方向,才能在同中共的团结合作中不断取得历史性进步,才能同心协力地把共同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坚持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对于民建来说,不仅是历史的继承,也是必须遵循的基本政治准则。

  三、坚持遵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认真履行参政党职能

  始终不渝地遵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了人民的利益参政议政,是民建与中国共产党风雨同舟、亲密合作的深厚思想基础,是民建半个多世纪以来形成的参政理念和优良传统,也是民建顺应历史潮流、与时俱进,不断走向成熟,不断作出贡献的根本原因之一。

  民建坚持遵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由我国的社会制度、政党性质、地位、作用决定的,也是民建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得出的基本结论之一。

  我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利。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财富的创造者,理所应当也应是成果的共享者,利益的获得者。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得到保障的国家,才能得到人民的拥护,才能充满生机活力。社会主义制度为保障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提供了最重要的制度保证。与这一社会制度相适应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处于领导地位的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着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格局中的参政党,民建遵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一种必然要求和结果。

  我国的民主党派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格局中的参政党,是发展先进生产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也是实现祖国统一、民族振兴的一支重要力量。发展先进生产力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是保障和发展人民群众的经济利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实现人民群众当家作主、有序政治参与的条件,是实现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政治利益;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的精神需求,是保障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文化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安居乐业、心情舒畅的社会环境,是保障和发展人民群众的社会利益。实现祖国统一既是国家的核心利益,也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在民族振兴的道路上不断前进的过程,正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更好地得到保障、维护、发展和提高的过程。因此,民主党派发挥作用的落脚点就是遵从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坚持遵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是民建在长期奋斗实践中的不懈追求。民建成立时提出的政治纲领的核心是民主和建设,集中反映了爱国工商界和知识分子反对独裁统治和反帝、反封建、反官僚资本主义的政治要求,与当时人民要求和平、民主的愿望是一致的。新中国成立后,民建作为多党合作制度中的参政党,在履行参政党职能中,无论是参加国家政权,还是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都以人民的利益为重,坚持服从人民、服务人民,凝聚全会力量,致力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实现强国富民的理想不懈努力。在我国第一部宪法的起草过程中,黄炎培参与了宪法起草委员会的工作,为过渡时期总路线的确立和贯彻,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创立做了大量工作。改革开放初期,在国家经济恢复的过程中,民建把开展经济咨询服务和工商专业培训作为工作重点,广泛深入地调查研究,向中共和政府建言献策。1993年,民建对修宪提出的建议得到采纳,“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载入宪法,使多党合作制度上升为国家意志,为人民民主的实现提供了强大的法律保障。进入新世纪以来,民建始终不渝地遵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促进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根本任务,紧紧围绕中共和国家的工作中心,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得到中共中央高度重视和采纳,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切实、准确地做好反映社情民意工作,为中央和地方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服务,使中共和政府的决策更加符合实际,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愿望。社会服务工作作为参政议政的重要实践,也以关注民生为切入点,鼓励和引导广大会员特别是企业家会员积极投身扶贫和公益事业,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新阶段扶贫工作重点,在为贫困地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民建都有大批会员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在政府和司法部门任职,这些同志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了重要作用。

  这也充分证明,人民的事业最广阔、最有生命力,正是由于民建始终坚持遵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才能得到社会的赞誉,人民的肯定,才能有无限光明的前途。遵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优良传统,是民建事业勇往直前的力量源泉。

  同时,遵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并不排斥民建代表本党派成员的合法权益。代表和维护本党派成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和所联系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是民建的责任。民建要在遵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基础上,维护好本会成员的合法权益,达到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与遵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有机统一。

  四、坚持与经济界的紧密联系,努力发挥会的特色

  与经济界保持密切联系的特点,是民建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界别特色,是民建的历史传统、组织特征和基本社会形象。这一显著特点,既避免了与其他党派主体构成和工作内容的趋同化,也是民建作为参政党在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中发挥作用的基本优势,为民建履行职能、发挥作用提供了广阔的舞台。

  民建是一个独立的政党,作为一个政党,要有特色才具有代表性,才谈得上政党的独立性。如果各民主党派互相趋同、各民主党派与共产党趋同,没有自己的特色,那就失去了民主党派的立党之本和代表之源,甚至失去了民主党派的存在价值。周恩来明确指出:“每个党派都有自己的历史,都代表着各自方面的群众,有人要求民主党派都和共产党一样,如果都一样了则共产党和民主党派又何必联合呢?正因为有所不同,才需要联合。”因此,保持界别特色是民建作为政党存在的必然要求。

  我国各民主党派是从中国的土壤中产生出来的,历来都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民建社会基础的主体是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及其所联系的知识分子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建国初期,各民主党派根据自己的社会联系和历史联系,协商确定了各自工作范围和发展对象的重点分工。民建主要工作对象是工商业资本家和与工商界有联系的知识分子。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资产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已不复存在。原作为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利益代表的各民主党派的性质也变成了为社会主义服务、为社会主义工作的政治团体。1955年,民建一大章程规定,“以工商业资本家和资本家代理人为吸收会员的主要对象,并适当吸收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国营企业的工作人员,公私合营企业、私营企业的高级职员和其他与工商界有联系的知识分子”,确定了延续至今民建在界别上的基本面貌。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我国经济结构和经济形式多样性发展,新的社会阶层出现,民建的发展对象也由原来的民族工商业者及其有联系的知识分子,逐步扩展为大中企业的厂长、经理和中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经济教学、研究人员,有关专家学者以及财经部门的中高级人员,并适当发展从事非公有制经济的人士。1988年民建五大通过的章程,进一步明确民建主要由经济界人士以及有关专家学者组成。至此,民建的主体由成立之初的工商界拓展到经济界。随着改革和建设事业不断发展,我国的社会阶层构成发生了新变化,“经济界人士”的内涵更加丰富,为民建的组织发展提供了良好基础。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要求,2002年民建八大提出要使民建的主体结构逐步形成以企业经营管理者和与经济界联系的专家学者所组成的基本队伍,更加鲜明地体现民建作为密切联系经济界人士参政党的特色,进一步确立了新世纪新阶段民建的基本构成和界别特点。因此,民建的发展对象即使在各个历史时期有所不同,称谓上有“实业界”、“工商界”、“经济界”的区别,但是民建与工商经济界人士保持密切联系的特点却始终未曾改变。

  增强自身的代表性,坚持紧密联系经济界的特色,既是民建的历史传统,也是新时期坚持和完善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必然要求。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的参政党,各民主党派的代表性越强烈、鲜明,参政党意识就越清晰、鲜明。只有具有强烈而鲜明的代表性,树立起正确而鲜明的参政党意识,各民主党派的参政党作用才能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格局才能发挥最大效益。

  各民主党派在组织上明确工作范围和重点分工,既体现各民主党派的特点,也能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各自的优势和作用。任何一个党派都不可能涉及所有的领域,各民主党派只有保持各自不同的工作侧重,才能通过在各自不同领域的活动和施加的影响,更好地团结、调动他们所联系和影响的社会成员各有侧重地为社会主义事业作贡献。民建密切联系经济界的特色,有利于深入了解我国经济领域的重大问题,及时反映经济界人士的意见和要求,把意见、要求更好地反映到我国的政治体系中,并更好地发挥整体功能,提高意见、建议的质量,为民建履行职能,发挥作用提供了广阔的平台。新时期以来,民建积极探索以经济界人士为主体的参政党履行职能规律,围绕国家经济建设的中心任务,服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整合会内资源,把自身的界别特色化为参政议政、发挥作用的优势,经过多年实践,形成了一些优势领域,如金融、企业管理、社会保障等,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体现了自身的参政能力与价值。密切联系经济界的特点,使民建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进程中不断发挥重要作用,赢得了社会赞誉。

  经过全会各级组织的共同努力,民建的组织不断发展,队伍结构明显改善。目前,全会有经济界会员近10 万人,占会员总数的3/4 以上,初步形成了两支基本队伍。一批批优秀的企业家和专家学者入会,不但为民建注入了新鲜血液,增强了会的活力,而且使民建联系经济界的特色更加鲜明。

  五、坚持与时俱进,在自我教育中不断提高会的素质

  民建的历史是在自我教育中不断与时俱进的历史,正是由于民建在各个历史时期,坚持和发扬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使会员的思想认识不断进步,推动会的整体素质向更高的层面发展,不断实现自身建设的飞跃。自我教育既是民建保持生命和活力的有效途径,也是民建发挥参政党作用的一个重要方面。

  自我教育,就是坚持自己提出问题,自己分析问题,自己解决问题,通过学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思想认识水平和与时俱进的能力。毛泽东讲过,“所有的人都应该学习,都应该改造。我说所有的人,我们这些人也在内”。接受教育是人类发展的必要条件。按照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人类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也必须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牢固地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因此,接受教育和改造世界观绝对不是针对一部分人,而是所有的人都要不断接受教育,改造世界观和人生观。所有的人,当然也包括作为我国多党合作重要成员之一的民建。

  我国的民主党派是政治联盟性质的政党,具有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结合的特点。在新的历史时期,民主党派的进步性主要指能够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中共共同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政治一致性;广泛性主要指来自不同的社会阶层和群体,代表和反映所联系群众的具体利益和要求、具有多种多样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的思想差异性。这种差异性的存在不能用强制压服的办法去解决,而只能坚持用自我教育的方法,通过学习教育,做好思想工作,逐步求同存异、长同消异。

  长期以来,民建通过坚持不懈的自我教育,不断提高会的整体素质和参政能力,并在思想建设的内容和形式上不断创新,形成了民建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建国初期,在所有制变革中,民建贯彻中共团结、批评、教育的政策,实行以自愿为基础、以批评和自我批评为基本方法、以充分调动积极性为目标的自我教育,团结教育会员和广大工商业者,使其在认识和行动上积极接受了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民建自我教育的一次成功实践。1956 年11 月民建召开一届二中全会,就当时民族资产阶级的估价问题,展开了热烈深入的讨论,使会的中央领导集体得到一次通过自我教育解决会内矛盾的锻炼。1959 年12 月,民建二大形成并认真贯彻了“自己提出问题、自己分析问题、自己解决问题”的“三自”方针和“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的“三不”原则,坚定了跟着中国共产党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通过这些实践,运用自我教育的方法,提高会员的觉悟程度和思想认识水平,增强会内团结,提高会的组织程度,逐渐在会内深入人心,形成民建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并得到普遍推广和应用。1985 年民建建会40 周年时,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成为全会的共识。

  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不仅在历史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新时期对于提高会员思想素质、加强思想建设也同样重要。2003 年8 月,胡锦涛在征求党外人士意见时,对民主党派发挥自我教育的传统提出了殷切期望,他说:“希望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充分发挥人才荟萃、联系广泛、自我教育的优势。”进入新时期以来,民建始终坚持把思想建设作为自身建设的核心,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自我教育的途径和方法,不断赋予自我教育新的时代内涵。民建八大以来,围绕政治交接主线,以创建学习型政党为目标,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会,巩固坚持走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的思想基础,先后多次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民建逐渐形成了“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为抓手、以组织系统学习培训为重点、以建立完善制度为保障”的自我教育新模式,实现了集中教育系统化、日常教育制度化、形式内容多样化,使会的思想建设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创建学习型政党是自我教育与时俱进、建设适应新时期要求参政党的需要。当前,民建要坚持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把学习与推进会务结合起来、与参政党实践结合起来,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引导广大会员自觉增强政党意识、使命意识、参政意识和大局意识,努力建设学习型参政党,进一步巩固全会团结奋斗的理想信念。

  增强政党意识,要自觉地意识到自已是政党成员,而不是一般的人民团体或社会组织成员,要按照政党的要求来加强自身建设,发挥政党作用。树立政党成员意识,对于履行参政议政职能和民主监督职能、推进多党合作事业,具有重要意义。

  增强使命意识,中国共产党要完成执政兴国使命,民建要配合中共,完成参政兴国使命。历史使命关系到历史任务。中共提出实现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这三大历史任务。民建是发展先进生产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也是实现祖国统一、民族振兴的一支重要力量,对于实现三大历史任务具有重要作用。  

  增强参政意识,民建成员要自觉地意识到参政党的重要作用是参政。要积极探索参政规律,处理好与执政党关系,一方面要把巩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自觉接受和维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另一方面也要摆正位置,找准定位,做到帮忙不添乱、尽职不越位。  

  增强大局意识,民建成员要自觉地意识到参政党的全部工作都要紧密配合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要明确大局、顾全大局、服务大局。要学会运用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善于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出发,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大业,反映社情民意,提出意见建议。对于共产党和国家的宏观决策和重点决策,要从全局角度予以理解,积极配合。

  第三节继承和弘扬优良传统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国际国内形势发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变化。为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民建在实践中,既要继承弘扬历史优良传统,又要努力不断进行新的探索,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完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建要围绕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目标,继承弘扬“五个坚持”的优良传统,努力发扬民主、团结、创新、奉献的“四种精神”,不断把民建事业推向新的发展阶段。

  一、树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巩固共同思想基础

  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题教育活动的延续和深化,是关系多党合作事业发展的基础工程、灵魂工程。民建要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活动,为全会开展好各项工作提供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要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民建的优良传统,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维护我国多党合作政治格局,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要坚决维护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切实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本着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精神,做好中国共产党的挚友和诤友,促进和谐政党关系建设。要继承和发扬民建老一辈与中国共产党风雨同舟、团结合作的优良传统,坚持自我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提升思想境界,加强道德修养。切实把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活动成果,体现到履行职能、发挥作用中,转化成积极致力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实际行动。

  二、围绕科学发展履行参政党职能

  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各项工作的重要指南,是管根本、管全局、管长远的。我们必须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时代背景、重大意义和理论内涵,切实把思想统一到科学发展的重大决策与部署上来,认真落实到参政党的各项工作中去。要坚持把促进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深刻理解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的内涵,坚持履职为民、服务社会,发挥整体优势、突出重点领域,着力打造参政议政、社会服务工作的精品和亮点,为推进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新贡献。深刻认识我国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的新特征、新要求,始终围绕改善和保障民生这一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关注关乎国家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的重大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进程中,不断有新作为。

  三、提高自身建设的水平,保持生机和活力

  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参政能力,是发展多党合作事业的要求,也是履行参政党职能的基础和保障。我们要坚持与时俱进,着眼于提高会的整体素质、强化会的整体功能,全面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要以思想建设为核心,通过树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开展民建优良传统教育,把老一辈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形成的政治信念、优良传统和高尚风范一代一代传下去,引导广大会员不断增强坚持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以组织建设为基础,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坚持深入联系基层、服务会员群众,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从多党合作和民建事业持续发展的高度,建设高素质的后备干部队伍。推动会内民主建设,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保障会员民主权利,发挥会员主体作用,调动会员参与会的各项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制度建设为保障,进一步完善机制体制,建立健全会内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推进自身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不断推动民建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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