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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黑龙江省委员会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公开说明
作者:        信息来源:本站        时间:2015-09-29        分享到:

 

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省本级部门决算批复和公开工作的通知》(黑财库[2015]58)的要求,现将黑龙江省民建2014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部门职责与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责

 中国民主建国会黑龙江省委员会是主要由经济界人士组成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的参政党。其基本职能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政治协商,为黑龙江经济健康发展、民生改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法治龙江服务。

1)负责带领民建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和全省会员,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推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健康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完成中共省委、省政府和民建中央交给的各项任务。
    2)负责联系民建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工作,认真履行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积极参加中共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协商会、情况通报会、征求意见会、座谈会等会议和活动;开展调查研究、撰写政协提案和人大议案,反映社情民意。
    3)认真执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
    4)负责民建会员的学习、培训、教育,加强政治思想工作,提高民建会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政策水平;搞好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5)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服务活动,为黑龙江经济建设引进资金、技术、人才、项目;开展教育扶贫活动,为全面振兴黑龙江做贡献。
    6)负责对民建会员进行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乐于奉献的职业道德教育。推动“五个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2、机构设置情况

目前,民建省委内设5个部门: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社会服务部、基层工作部。

(二)省财政厅批复后2014年部门决算报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件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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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2014年部门决算报表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表)情况说明

2014年决算总收入409.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04.11万元,其它收入(利息收入)0.21万元。

2014年决算总支出409.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9.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8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74万元。

收入与支出平衡。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7表)情况说明

1)公共预算财政拨收入409.12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9.34万元:行政运行支出198.8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8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88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1.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74万元。

2)公共预算财政拨支出409.12万元:基本支出328.62万元:人员经费268.1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60.51万元;项目支出80.5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9表)情况说明

民建黑龙江省委2014年部门决算未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因此本表为空表。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11表)情况说明

民建黑龙江省委2014年部门决算未涉及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因此本表为空表。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其他收入: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等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

4、行政运行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经济分类包括离退休费支出和离退休公用支出。

9、医疗卫生:指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经济分类包括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包括: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10、住房保障支出:指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经济分类包括住房公积金支出、提租补贴支出和购房补贴支出。

二、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接待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各类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机关车辆购置及在执行公务活动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一)省财政厅批复后2014“三公”经费决算报表

附件5“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财决附06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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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经费决算报表说明

2014年民建省委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为32.4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零,公务接待费支出0.56万元, 2014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为31.90万元。以上数据与上年相比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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