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管理工作不仅是公安机关的重要业务之一,而且在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上发挥着重要的社会作用。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社会稳步进步的现状下,老龄化已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同时对户籍管理工作提出新的要求与挑战。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总人数近1.8亿,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2.93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总人数近1.2亿,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1.91个百分点。我国人口年龄结构数据的变化,说明我国已正式迈进老龄化社会。在老年人口规模巨大且迅速发展的当下,户籍管理工作随之突显出一些问题。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法定继承案件经常出现继承人无法提供其为法定继承人的相关证明。其中因素之一便是公安机关对部分老年人家庭成员登记信息空白。为此,继承人需四处奔走,通过多方搜集材料才可能找到证明其为合法继承人的相关证明,如出生证明、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的档案等。但还有部分继承人最终不能通过上述途径找到有关证明,从而影响其主张继承遗产的合法权益。另外,老年人户籍信息在当年大都是纸质文件,没有现代化电子办公设备,信息不易保存亦无备份,在过去管理制度尚不成熟的情况下,户籍登记文件丢失时有发生。给后来需要查询信息的公民造成了不便,甚至是决定性的障碍。
综上,在步入老龄化社会的现状下,户籍管理出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一方面是对老年人身份登记的信息不完善,尤其在家庭成员信息登记方面;另一方面是户籍管理制度不健全,增加了公民主张合法权益的时间及经济成本,在其主张合法权益尤其是继承权时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在目前国情下,为使户籍管理工作顺利面临老龄化社会提出的挑战,加强树立政府便民利民的执政形象,降低公民主张权利的成本,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加快我国法治化建设进程,在加强公安机关户籍管理规范化建设上,尤其是在完善户籍身份关系信息方向上,提出如下建议:
1、公安机关下设的派出机构,同时发动街道办、居委会等组织,收集所管辖范围内60岁以上老年人身份关系信息(如直系血亲、拟制血亲等),将采集信息录入电子户籍档案中。
2、完善户籍管理规范化建设,对已录入户籍信息进行备份管理,防止系统出现问题时数据丢失。
3、定期对不同业务领域进行调研,积极主动发现目前户籍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使户籍管理制度越来越贴近百姓,惠及百姓,保障百姓主张合法权利时无障碍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