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建国会黑龙江省委员会(简称民建黑龙江省委),是中国民主建国会在黑龙江省设立的省级地方组织,是黑龙江省六个民主党派之一。
黑龙江民建筹建于1952年,1957年成立民建黑龙江省工作委员会,设有秘书处、组宣处两个办事机构,下设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4个市级民建组织。1959年,民建黑龙江省工作委员会与黑龙江省工商联合署办公,保持各自的领导班子和办事机构。1980年4月,民建黑龙江省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委员会,民建黑龙江省第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届委员会分别在1984年9月、1988年9月、1992年7月、1997年5月、2002年6月、2007年5月、2012年5月、2017年5月、2022年7月选举产生。
民建黑龙江省第十届委员会现有常委24名、委员62名,设民建黑龙江省委监督委员会及经济、理论研究、企业、科技教育、财政金融、文化、法制、妇女、卫生健康医药、农业与农村、青年等11个专门委员会,下设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鸡西、双鸭山、伊春、七台河、鹤岗、黑河、绥化等12个市级委员会、民建绥芬河市委员会(县级市)和省直工作委员会。民建省委机关设有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社会服务部、调研部,主办民建黑龙江省委网站和民建黑龙江省委微信公众号。截至2023年12月底,民建省委现有会员9107人,其中经济届人士及相关专家学者6456人,占比71%,民营经济人士1790人,占比19.6%,企业高级管理人才2604,占比28.5%,新阶层人士1521人,占比17%,基层委员会19个、总支部11个、支部259个,小组1个,省直工委1个。现有会员之家63个。现有第十四届省人大代表15人,其中常委3人,省政协第十三届委员48人,其中常委8人。全国人大代表2人,政协全国委员1人。
70余年来,全省民建各级组织,顺应历史进步潮流,追求民主建国理想,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黑龙江省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近年来,在民建中央和中共黑龙江省委的正确领导下,民建省委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把服务科学发展作为履行职责的第一要务,把促进社会和谐作为崇高政治责任,把助推改善民生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中共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和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注重理论学习,强化政治共识,不断巩固理想信念;紧扣主题主线,积极建言献策,逐步提升参政议政水平;关注社会事业,促进民生改善,努力提高社会服务工作水平;坚持组织发展原则,保持界别特色,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各项事业呈现出蓬勃生机与旺盛活力。
民建黑龙江省委(工委)历届主委:刘珮芝、郭守昌、朱元成、姜仁伦、刘文泮、孙东生,现任主委方传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