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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我省小城镇建设发展的建议
作者:        信息来源:本站        时间:2015-04-30        分享到:

 

    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快速推进,我省小城镇建设也在如火如荼地开展,一大批颇具特色的新型小城镇迅速崛起,对于拉动经济增长,转移农村劳动力、扩大内需、开拓消费市场、优化产业结构,解决城乡二元经济结构问题,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尽管我省小城镇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但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小城镇建设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1、小城镇开发建设较晚,布局分散,规模小


    我省1000多个小城镇大多数是80年代后才开发建设的,虽然叫乡镇政府所在地的小城镇,其建设规模尤如“大屯子”一般,经济总量不高,人口密度小,产业单一,缺少或没有第二、第三产业,乡镇企业容量很小,很难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难以解决农民进镇务工经商等问题,制约了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进程。


    2、小城镇主导产业不明,成为中心镇的不多


    各地区小城镇发展速度虽快,但层次偏低,中心镇较少,以哪个镇为中心镇,与其他小城镇有何联系,这些重点都不够明确。同时,在建镇时,如何以市场为导向、如何立足本地资源,发展哪些产品,谁为主导产业、谁为龙头企业,如何辐射和带动其他小城镇的发展等问题研究不够深入。


    3、小城镇经济基础薄弱,建设缺乏后劲


    小城镇的经济来源仍依靠当地的农业收入,由于国家和省都缺少对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机制,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欠帐较多,小城镇功能不完善,导致招商引资数额不高,建设投入严重不足,小城镇发展缺乏后劲。有的小城镇尚没有经费编制总体规划,处于盲目建设状态。

  
    4、小城镇建设和管理水平较低,法律法规不完善


    由于小城镇建设和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完善和缺少必要的管理人才、技术人才,村镇脏、乱、散、差和私建滥建的问题一直比较突出。特别是国家村镇房屋管理办法至今没有出台,严重影响了村镇房产的交易、抵押、转让和租赁等经济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农民的切身利益。此外,村镇建设规划审批混乱无序,滋长了私建滥建等严重问题。 

 
    5、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影响农民进城


    不少小城镇存在着人口规模过小,居住分散、不稳定的问题,也有一部分农村劳动力已进城务工经商,处于既非“市民”又非“农民”的游离阶层,导致了他们无心回乡从事农业生产,传统的“养地防老”的思想又使得他们不敢放弃原籍耕地,既影响他们进城务工经商积极性,又延缓了小城镇的发展步伐和农村社会的稳定。


    二、加快小城镇发展的建议 


    1、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小城镇发展,加大扶持投入力度


    我省是农业大省,应把发展小城镇放在极为重要的位置上。各区县应加强对小城镇建设与发展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省有关的文件精神,尽早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小城镇建设与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社会各个方面,各级相关部门都应积极协调配合,从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扶持,共同推进小城镇的建设和发展。


    2、实施大中城市带动战略,加快建设重点中心镇


    由于我省地域辽阔,小城镇规模小,布局分散,人口密度小,城镇集聚和辐射力不大,要尽快加快城镇化进程,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仅依靠小城镇自身发展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充分发挥大中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加快中心镇建设,走一条依靠大中城市带动的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道路。 


    3、依托产业优势,加快小城镇建设可持续发展


    各乡镇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当地的产业布局、项目发展、环境保护等建设任务,围绕中心城市的支柱产业和发展要求承接配套项目,发展产业集群。因地制宜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培育壮大工业、商业、边贸、旅游等主导产业,推动低碳增长、绿色发展,把丰富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促进小城镇建设快速、可持续发展。


    4、挖掘资源潜力,打造各具特色的小城镇


    近几年,我省农垦和森工等涌现了一批各具特色的小城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和产业聚集能力很高。此外,我省少数民族分布广,建设好具有边疆文化特色和少数民族风情的小城镇,对于弘扬民族文化,维护民族团结,保持政治稳定,具有特殊意义。因此,要加快少数民族聚居地等特色小城镇建设,建议对这些地区应在资金、政策等给予重点扶持。

                
    5、合理布局区域产业优势,科学规划小城镇发展


    小城镇建设应当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原则,确保社会、经济、环境、人口协调发展,应有全面的长远的规划。规划要努力结合本地的经济发展、地理环境、历史文化、风土民情、产业特点以及城镇功能定位,设计出能突出地方特色的镇容风貌。小城镇建设规划还应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相衔接,同时加强对小城镇规划监管力度,避免违背规划擅自建设。 

 
    6、完善小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服务体系


    小城镇是接受城市信息和向农村传播信息的交换中心,不同等级的小城镇都应建有相应的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等服务体系。进入小城镇的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少数建制镇还可设立大专院校或大专班,加大科技文化配置在小城镇建设中的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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